因为1分钱纠纷重庆一超市赔了300元联商资讯中心
在超市购物结账,收银台屏幕显示金额26.70元,收银员却说刷卡要26.71元。顾客询问原因,收银员解释不清引起争执,收银员态度不佳还被顾客投诉。争执期间,顾客用现金进行了支付,收银员却忘了,让超市防损员去找顾客。
过了几分钟,顾客到服务台投诉收银员后,带着商品准备离开,却被超市防损员当众叫住: 站倒!你的东西还没付钱!
市民爆料 顾客没付钱被逮
前晚9时40分左右,重庆晚报接到陈先生爆料称,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某大型超市,一对年轻男女被超市工作人员拦阻,怀疑他们推车里的物品没付钱。
陈先生说,两个年轻人好像就住在附近,女的他曾见过, 没买几样东西,没想到竟然被怀疑不付钱就走。
陈先生说,最后怎么处理的他就不知道了, 因为两个人被拦阻后,不久就被商场工作人员带走,后来警察都来了!直到超市打烊都没有离开。
顾客讲述1 纷争源于1分钱
昨日上午,重庆晚报联系上当事的女性顾客贺娟(化名)。贺娟说,在超市门口被拦阻的是她和丈夫。
贺娟回忆,当晚8点过,丈夫陪着她逛超市,选购了牛奶、糕点等。 结账的时候,我们排的那一队收银员不是很利索,估计是我们低声抱怨了几句,引来收银员不满,轮到我们付钱时,收银员态度就很差。
刷完条码后,收银员报数 26.71元 , 但是我们通过收银台的屏幕看到的明明是26.70,就问为何要多收1分?她说刷卡就是收26.71元。我们觉得不合理,但是她又解释不清楚,还态度恶劣,让我们不要耽搁后面的人。
贺娟说,其实1分钱多收少收没什么,但是总要给一个解释,这个收银员自己也没有搞懂为什么要这样收,反而吵我们!最后我给了她3张10元,她找补给我3.30元。
顾客讲述2 当众被冤没付钱
贺娟说,结账后,她和丈夫一起到客服中心投诉收银员,并弄清了出现1分钱争执的原因。本来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了,哪知,他们投诉完准备离开时,竟然遭到呵斥。
站倒!你们的东西还没有付钱! 贺娟说,一个超市工作人员这样吼叫后,过来将他们拦阻。
当场那么多顾客,不少顾客还很眼熟,有的把我们当小偷,异样的眼光打量我们,我们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贺娟说。
我什么没有付钱?没有付钱小票怎么在我手里? 贺娟说,他们拿出小票质问对方。
贺娟说, 他们很快也发现是收银员自己弄错了。自己不核查清楚,就来盘查顾客,你问问也就算了,高声叫喊说我们没有付钱,这不是摆明要我们难堪吗?侵害我们名誉,我们讨要说法,却没有负责人出面解释,让我们在他们办公室等了1个多小时,我们无奈报了警。
既然当众冤枉了我们,就应该当众澄清,还要为侵害我们名誉承担赔偿责任。 贺娟说,她报警后,民警赶到超市,经过调解,最终超市方面口头赔礼道歉并赔偿了300元,贺娟承诺,不再为此事追究超市责任。
300元赔偿,相当于1分钱的30000倍。
关于1分钱争议 刷卡结账据实收取 现金结账四舍五入
昨日中午,该超市所属的重庆区域公关人士帅女士证实,事发确实是因为1分钱的零头,收银员解释不清态度不佳导致被投诉,又忘记该顾客已经结账,防损人员在核查过程中方式不当,引来他人误会,对当事顾客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为何出现1分钱的争议?帅女士解释:遇到结账金额有 分 这样的零头时,他们超市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银行卡结账,按照银联和国家相关规定,必须据实结算。二是现金支付,对分币零头按四舍五入收取,如果是5分以下,收银台屏幕显示的应付金额会直接省去零头。(回到争议现场:原本应付金额为26.71元,但是收银员默认是现金支付,因此顾客看到屏幕显示金额是26.70元,但收银员当时未能详尽解释。)5分及以上会显示实际金额,顾客可以用分币据实支付;若无分币,将按1角收取,顾客再凭小票到服务台找补多收的分币。
关于精神赔偿 超市赔偿了300元 同时向当事人道歉
在人多的公众场合宣扬不实言论,侵害了我们的名誉权,给我们带来严重的精神损害。 贺娟说,他们向超市提出当场澄清的同时,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当场澄清不可能实现了,很多市民看我们被拦阻后就离开了。 贺娟说。 超市方面发现冤枉我们后,态度还算不错,再想到引发这事的收银员也是个新手,不能一竿子打死,还是要给她反思的机会,在精神赔偿金额上,我们没有坚持。 贺娟说,最后他们达成一致:超市方面对贺娟赔礼道歉,赔偿300元,贺娟承诺不再因为此事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超市方面的帅女士说,通过协商,超市赔偿了300元,还向贺娟道了歉。
关于引以为戒 当事收银员再培训 防损员询问要委婉
这事对我们超市更好地提升服务,是一个利好,今后我们会予以完善。 帅女士说,感谢当事顾客对超市服务的监督,并邀请他们继续对超市的各项工作提建议。
帅女士表示,商场将会对当事的收银员再培训,努力做到顾客针对超市方面某些做法提出疑问时,要态度积极、语言温和地及时做出令顾客满意的回复。
同时,将加强对超市防损措施的修正,避免出现这种对顾客的无意伤害,比如遇到有未付账嫌疑的顾客时,要避免采用高声拦阻的质疑方式,而是私下问顾客 超市是不是多收了钱 ,请顾客提供收银小票予以查证。
当众宣扬不实言论 侵害顾客名誉权
对于贺娟的遭遇,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主任沈仁刚分析,公民之间发生纠纷,应采用正当的途径解决。在证据不足甚至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在超市这样的公共场所散布 没有付钱 的不实言论,使在场群众对当事顾客产生误解,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侵害了顾客名誉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来源:重庆晚报 首席夏祥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