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闪电配售投资人或闪电获益近10% 被质疑利益输送
摘要:由于配售价格折合人民币不到5.5元,且相对市场价格折价约5%,且很快要实施4%左右的现金分红,所以只要参与这次闪电配售,投资人等于马上获得了近10%的无风险收益【《财经》综合报道】4月5日,据中国经济报道,民生银行2011年年报刚刚公布完毕,“闪电配售”的行动却在不少专业市场人士都没反映过来的时候宣告结束。有分析称,这是民生银行A股
由于配售价格折合人民币不到5.5元,且相对市场价格折价约5%,且很快要实施4%左右的现金分红,所以只要参与这次闪电配售,投资人等于马上获得了近10%的无风险收益
【《财经》综合报道】4月5日,据中国经济报道,民生银行2011年年报刚刚公布完毕,“闪电配售”的行动却在不少专业市场人士都没反映过来的时候宣告结束。有分析称,这是民生银行A股定向增发计划失败后再次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的一次高超手法。
据了解,由于配售价格折合人民币不到5.5元,且相对市场价格折价约5%,且很快要实施4%左右的现金分红,所以只要参与这次闪电配售,投资人等于马上获得了近10%的无风险收益。不过,这并不意味所有股东都可以享有这样的机会,H股“闪电配售”的方式实际上已经将众多小股东和绝大多数A股股东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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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闪电配售”方式,是指在上市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时,即授权董事会可择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现行股份20%比例的股票。此后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发行价确定的基础上随时进行增发或配售,增发和配售的股份即可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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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管规则考虑,引入“闪电配售”方式的本意是为了缩短非公开发行的周期,减少发行价格提前泄露而造成的股价异动,避免造成小股东的利益损失。但长期关注民生银行的人们会发现,放在此次民生银行的配售个案上分析,此次闪电配售其造成的结果似不尽然,甚至可以说截然相反。
按照民生银行的解释,采用的是“闪电配售”的方式是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发行价确定的基础上随时进行增发或配售,闪电配售不限制认购对象,对所有投资者一视同仁。显然,配售方案是由参加董事会的股东决定的结果。“既然是由董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的,那么在这些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已经出现。所以大股东及关联企业则完全可以提前准备好参与闪电配售的资金。”市场人士分析说。
根据公告,此次民生银行按每股6.79港元进行新股配售,配售价较上周五H股收市价7.15港元,折让5%。而此次配售的规定,增发和配售的新股可立即上市流通,新股发行后也没有锁定期。这就意味着,只要拥有足够的资金,投资者就可以享受到7.15元抛出,然后6.79元低价购买新股的套利机遇。
更凑巧的是,在配股集资的同时,该行董事会还决定将派息比率由15%增加至29%,每股派息由2010年的0.1元(人民币,下同)增加至每股0.3元,并注明“参与此次H股配售的股东也能获发派息”。专业人士测算,如此一来,参与这次“闪电配售”的投资人将毫不费力的获得接近10%的收益。